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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讨债公司讲述未约定还款期限,追债背后的20年时效秘密!

时间:2024-06-11 14:35:10 点击:25 来源:苏州讨债公司 官网:http://www.hfthys.com/

大多数人都有被借钱的经历,借的时候对方承诺很快还、一定还,结果归期是遥遥无期。钱借出去,要想要回来,咋就这么难呢?

法律常识普及到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这钱借出去长时间不催款,是会“过期”的,所以隔三岔五地,就需要给那没还钱的人催催款。

但是,在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时,我们发现,有的客户把钱出借、收到借条后,从未向借款人催过款,等反应过来想起诉对方的时候,却发现已经“过期”了。

我们今天就来讨论一下,在借条没有明确还款期限,且出借人也从未向借款人催过款的情况下,关于诉讼时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律分析

如果借条没有具体写明借款的还款时间,那就是属于未确定还款期限的借条;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是需要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如果出借人从未催过对方,也别急,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况下的借款,有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保护期。

如果从借条出具之日起算,过了20年,都没有催过对方,或者没有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的,则会丧失胜诉权。

注意,丧失胜诉权不是不能向法院起诉,而是在你起诉对方之后,对方就可以进行时效抗辩,理直气壮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不还钱,而且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支持对方的抗辩意见,从而导致本案败诉。

律师提醒,就算借款人签署了没有借款期限的借条,作为出借人的你,也要及时行权,最好是在借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款、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在借条出具后,出借人都没有催过款,从借条出具之日起算,有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保护期。

二、关于借款的其他问题

1、出借方和借款方都是自然人,没有约定借款内利息的,起诉可以主张利息吗?

不可以。但是可以主张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果在借条中有约定了逾期利率的,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如果没有约定,则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记录计算。

2、借款人逾期没还款的,可以连带起诉借款人配偶吗? 

这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且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如果借款人在向出借人借款时,提出该款项系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并且该借款人配偶在借条上签名确认,或在出借人催款时,该借款人配偶同意共同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该借款人的配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借款人说借款去投资、做生意,后面用作其他用途,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可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不影响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事实,出借人只要按照约定将借款出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实际收到该借款的,则在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另外,若该借款合同是出借人分期出借的,在发现借款人违反借款用途的,出借人可以选择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以先前出借的本金和利息得出的总数,作为借款本金签署的借条,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不一定,需分情况讨论。如果前期利息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2020年8月20日前的参照年利率24%)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三、律师提示

1、出借款项时使用银行转账方式,若必须用现金出借的,一定要在当日让对方提供收款收据,并签名和摁印(最好拍照或录像);

2、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出借款项时,最好通过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出借,并且备注款项用途为借款;

3、签署借条的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在向借款人催款时,需留取书面催款文件,或通过微信方式催款,且需明确至今所欠借款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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