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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讨债公司讲述催收非法债务罪浅析

时间:2024-06-08 15:00:58 点击:23 来源:苏州讨债公司 官网:http://www.hfthys.com/

一、前言——催收非法债务的一个具体的社会现实背景

一张身份证,再加一张举着身份证的照片,就可以贷款了,这么简便的贷款方式,想不火爆都难!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技术应用场景不断扩大而兴起的“P2P 网贷”业务十分活跃,通过网络进行贷款的往往是在校大学生或者初入职场、收入较低的年轻人。相对传统银行贷款业务,网络贷款门槛较低、审核便捷,一时间网贷活动遍地开花。

然而,网贷便捷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首先,是个人信息的泄漏,各种网贷平台技术水平层次不齐,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淡薄,网络上海量个人信息的泄漏源头之一就是网贷活动。其次,是网贷因其相对低的放贷条件,就有着相对高的利率要求,网贷者以为所借本金低就忽视高利率,加上循环贷款和展期的宽松,一项贷款结束,利息时常比本金高出很多,这又导致出现贷款逾期的问题,以及催收债务的现象。

二、法律上非法债务的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债务常见的有三种:高利贷、赌债和毒债。

1.高利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有关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2释[2020]6号)有规定,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限(即4LPR)。换言之,超过4LPR 的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从法律意义讲属于非法债务。

2.赌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以**为业的行为,轻则会被治安处罚,重则构成**罪。相对应地,在**活动中形成的债务也属于非法的债务。

3.毒债

涉毒活动,都是非法活动,吸食毒品会被行政处罚,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会被刑事处罚。由此,涉毒活动形成的债务都属于非法债务。

三、催收非法债务罪释义

1.法律条文

因应近年来催收非法债务行为越来越出格的社会现象,比如导致网贷借款人轻生等悲剧,为严厉打击各种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立法机关对刑法进行修改——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第三十四条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修正后《刑法》中具体条文如下: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2.罪名释义

(1)非法债务的范畴:如上所述,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赌债、毒债等所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的债务,以及本债产生的孽息、利息等。

(2)催收的行为模式:分为三个层次,从直接的暴力行为(比如殴打)到软暴力行为(比如跟踪、电话骚扰)。

(3)构成该罪还需情节严重,这以行为本身和行为后果来判断。比如殴打就属于行为本身情节严重的情形;比如非法拘禁他人致使他人精神异常,这就属于行为后果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司法案例

摘录自(2024)鄂 0222 刑初 62 号判例

1.案情概述

2021年10 月,被告人刘某、汪某在××县赌场内见到被害人骆某,因骆某之前欠刘某 1 万元的赌债,刘某便要求骆某当日偿还。骆某称无钱要去县城找人借,于是由汪某驾驶车辆载二人一同来到县城,骆某到处电话借款,刘某、汪某二人紧守骆某。后骆某在其亲戚处借到 1 万元,汪某驾车带刘某、骆某来到县火车站附近,骆某拿到 1 万元给刘某之后,刘某又找骆某索要赌债的利息,骆某称没有,刘某便对骆某进行殴打,汪某从车上拿出一根甩棍站在旁边防止他人上前帮忙。骆某见此,只得同意支付利息,三人再次上车,汪某驾车载刘某、骆某至某小区附近,等待骆某电话筹款,后被接警的民警当场抓获。

2.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汪某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催收4赌债,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决定判处:一、被告人刘某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被告人汪某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五、结语

非法债务因其非法性而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在债务人没有如期足额还款的情形下,债权人无法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讨,从而衍生出各种形式的催收行为。

站在社会生活的层面,有些非法债务的产生有其现实原因,法律不予保护只是表明法律对这些活动的否定性评价,并不能否认这些活动的现实存在,也不能杜绝这些活动的发生。在这种现实下,非法债务双方都应当认识到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固有的风险,切勿怀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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